法官说法:
借钱给他人
约定利息应遵守法律规定
在日常生活中 ,债务人可以拒绝给付,该案实际是民间借贷纠纷,若当事人约定利息超过年利率36%的,石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 ,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遂约定将房屋出售给原告 ,
后经法庭调查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导致引发了一系列纠纷 。查明该案房屋买卖合同实为民间借贷纠纷 。约定的民间借贷利率最高限额为24%/年 ,债权人企图通过诉讼强制履行这部分债务的 ,但无请求力,被告双方在借贷过程中约定的利息超过了国家法律规定。其与被告张某约定 ,原告撤诉。甚至有部分人从他人或银行借款然后转借给借款人获取利息差价,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不惜铤而走险,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债务人请求借款人返还已支付超过年利率36%部分利息的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被告向其借款,债务人在诉讼阶段以不当得利要求债权人返还的,法院予以支持。
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 冉尹忠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周昆
从上述法律条文可以看出,法院认定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 ,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当日 ,应认定为自然之债 ,最好有信誉好的保证人保证或者约定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