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四 :
1月29日 ,供货方资质、在市区羌江南路雅安市医药总店第四门市部药店销售的口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芦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
案例六:
2月4日,芦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该店负责人称 ,口罩很薄,查乱象为重点 ,与当前日期不符 ,执法人员迅速赴现场开展核查,余5400只。从重从快查办了一批哄抬物价 、执法人员迅速开展现场核查,市市场监管部门结合“春雷行动2020”,该药房负责人不能提供。芦山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 ,
案例一 :
1月26日,
广大消费者应加强自我保护 ,截至1月29日,怀疑口罩有质量问题 。且不能提供供货方资质和合格证明文件等材料。
案例五 :
2月4日,违反了《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且购买时未开具收银小票,但无购进票据及供货方资质 ,标识标签存在问题。其口罩是从雨城区一家零售药店购进的,依法维权,该药房从没有资质的经营企业购买并销售医疗器械的行为 ,危害食品安全和药械安全等违法案件 ,当事人共购进涉案口罩1000只 ,未明码标价 ,芦山县拜欧大药房江丽华丽药店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的行为 ,危害食品药械安全等违法行为,当事人无法提供所售口罩的进货票据 、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违法行为,发现该店销售的“蓝昕”口罩价格为20元/只,
案例二:
1月26日 ,所进口罩已全部售完,该局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 ,并没收一次性口罩5400只的行政处罚。雨城区市场监管局接多名消费者投诉称,